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购房定金怎么返还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鉴于特定情况下购房订金有可能被退还,以下几点需引起关注:首先,若卖方擅自将已被购房者预定的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从而导致未能顺利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那么卖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对购房者进行两倍于定金的赔偿;其次,若买卖双方仅因为在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某些细节问题上产生分歧,这些分歧并非直接影响到房屋买卖合同的核心条款内容,以致最终导致购房意向未能落实,在此种情况下,双方均不应视为违反合同义务,卖方应全数归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最后,若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于价格、面积及数量等关键性条款并未作出明确约定或表述模糊,且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共识,进而导致正式购房合同无法顺利签署,此时卖方也应对购房者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23: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