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预售房合同有效果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果出卖方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与其买受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该合同应被判定为无效;然而,若此情况发生在提起诉讼之前而出卖方已然获取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可将该合同视为合法有效。根据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二条的明确规定,出卖人倘若未获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此种行为应被视为违法,并且该合同也应被判定为无效;但若在提起诉讼之前,出卖方已经成功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该合同便可被视为合法有效。
2.若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手续为理由,主张合同无效,其诉求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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