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房屋质量问题要求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商品房本身的品质问题,对于买家来说,他们有权利提出拒收该房产。在这个过程中,有几个环节值得我们去关注和了解:首先,买家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所购买房产的功能性质量问题出现于交楼过程之中,并且这些问题已经对其日常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困扰,那么他们就有理由采取拒收房产的行为;其次,如果开发商在交楼时提交的房地产产品符合他们先前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性交付条件及质量标准,那么买家就不能仅仅因为房产存在表面上的瑕疵而拒绝接收,同时也无权要求开发商承担因逾期交付而产生的违约责任;最后,当商品房正式投入使用之后,若买家发现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他们可以委托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核实。经过核实,如果确认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那么买家将拥有退房的权力;同时,如果这一情况给买家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开发商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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