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交了不想要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若已经签署了订购协议,而给予定金的一方在后期选择放弃购买此房产,那么其之前所支付的定金额将无法进行退还。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给予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按照债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拒绝履行相关债务内容,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得以达成的话,则该方并没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然而,当债务人按照债务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时,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由债权人予以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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