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房屋纠纷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当其冲的便是针对房产所有权的瑕疵所引发的争议;之后又是源于出卖方缺乏法律上的权力去处理该物业所产生的问题;进一步地,因为买方未能满足购置物业所需的资格要求而触发的争论亦在其中;更甚者,还可能牵涉到在签署合同之后,无法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从而导致的纷争;甚至包括了由于房屋质量问题所引发的种种矛盾等等。最后,我们也不能忽视因房屋未能按预定时间交付而引发的纠纷、定金问题以及所谓的“阴阳合同”纠纷等多种可能性。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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