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朔州市房地产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屋及土地之物权争议,因其为不动产性质,故在民事诉讼中须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专属管辖,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不得变更。长久以来,国际上普遍遵循这一原则,即对不动产案件实行由不动产所在地区域之法院行使管辖权。因此,关于房产权益的争议,均应向位于该处的地方法院提出起诉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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