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没有备案的效力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通常具备极其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力,如果其中任一方当事人对该预售合同时做出损害行为,那么必然会承担相应的严格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它是由商品预售方和预购方共同协商并在协约中明确同意,商品预售方在此基础上承诺在事先商定的有效期内于特定时间将已经建造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让给预购方,预购方为了表示感谢,需要向预售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照约定的日期接受商品房。这种协议属于常见的合同类别之一,受到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监管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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