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落户籍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落户口需要的手续:
携带相关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会给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