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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一房二卖立案标准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处理两份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关系时,我们应坚守先订立原则,即首先签署买卖合同的买方将有权利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之后才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则无法获取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是他们仍可向卖方提出违约责任的主张。其次,如果其中一位买方已经成功地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就应该遵循物权优先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再者,如果买方并没有实际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就需要坚持先占有原则。最后,如果一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了自己的义务,那么我们就需要坚持先履行的原则。当合同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他/她必须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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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