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淮北市关于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开发商未能按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时,便构成了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在经过合理且充分的催告后,开发商仍未在三个月内履行交房义务并无法给出合法、合理的解释的情况下,消费者可选择行使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同时由开发商对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进行全额赔偿。然而,若经严格的催告程序,开发商最终如期或提前完成交房工作,那么消费者将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仍然可以要求开发商就逾期交付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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