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讨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了购房订金应予返还且无法拒不返还这一问题后,我们总结出以下四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供您参考:首先,买方有权主动与卖方取得联系并展开友好协商,从而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进而顺利实现对该笔订金的退款;其次,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协助和调解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策略选择;再者,如果前述两种方法均未能奏效,我们还可以尝试拨打全国统一的12315投诉热线寻求帮助;最后,若上述所有措施皆宣告失败,我们仍然拥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要求对方归还订金的法定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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