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油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则可被视为构成了实质性的违约行为,买方有权依法主张其应负的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若经过多次书面告知后,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之内交付房屋且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那么买方可以选择行使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并将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开发商承担。反之,如果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之内履行交付房屋之义务,买方仅能就因开发商延迟交付而导致的逾期期间所遭受的损失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但无权终止或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