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延期交房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则视为其违约行为,买家有权利要求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若已通过书面形式向开发商进行了催告,但开发商仍然未能于三个月内如期交房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或理由,那么买受人将有权解除该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反之如果经过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内能够顺利交房,那么买受人将无权解除该购房合同,但仍可依法要求开发商对逾期交付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