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台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交付房屋无疑构成了一种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此类情况下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多种形式。当某一方出现违约现象时,我们应据此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请求违约方负责完成未尽的合同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纠正其违约之举,以及对因此而给另一方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等等。在违约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情况下,损失赔偿金额应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相匹配,这其中也包括了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会产生的预期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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