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滁州市延期交房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购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延期交付问题,当事人可采取与开发商进行充分协商、寻求调解机构介入以及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等途径予以妥善处理。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违背约定的行为且性质恶劣的违约情况涉及到违规侵权行为,则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给予合理赔偿。倘若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到合同所设定的主要目标无法得以实现,买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解除该项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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