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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没有商品房预售合同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与开发者成功签署了房屋预售协议,那么开发者应依法向您提供该协议副本;若是开发者未能履行这一职责,您有权直接联系他们索取合同文本。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已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获取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且已明确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提出预售申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书。商品房预售者有责任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将预售协议提交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商品房预售所获得的款项,必须专款专用,用于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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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7: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