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调解室监护人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展开调解工作之前,首先需要全面把握整个事件的真相和细节。接下来,应模拟法官视角,对该事件作出公正、中立且具有深远意义的裁决。使涉事双方能够清晰地认识到纠纷所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从而更好地控制自身情绪,为最终达成共识奠定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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