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退定金的办法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有意退还所购买房产之定金,可首先尝试与出售方进行沟通协商。关于定金的退还,以下为五种常见情况:
1.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认购意向书中规定的期限内将已经被购房者确认购买的房产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人士,从而导致无法顺利签订正式的房屋购买合同,那么开发商必须以两倍金额的方式向购房者退还定金; 2.倘若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未获得相关法律认可的许可证或许可文件,或由于他们本身的原因导致未能与购房者就正式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共识,甚至由此引发了合同的无效性,此时,开发商有责任向购房者退还定金,同时还需承担购房者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3.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但这与认购意向书中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进而导致最终无法成功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在此情况下,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全额退还购房者的定金; 4.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清晰明了,且双方在这些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需要向购房者退还定金; 5.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并非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不当行为所导致,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影响,例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出售方有义务向购房者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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