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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征收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征地纠纷的法律处理途径:首先,可以选择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持有异议时,他们有权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其次,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人如果对行政行为持有异议或不满意,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对此进行全面的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再次,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当事人对于已经签署的征地补偿协议持有异议,或者认为在协议签署过程中存在胁迫等不当手段,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协议,同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以及恢复原状等合法权益。最后,还可以通过补偿协调裁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在补偿标准方面存在争议,则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若协调无果,则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作出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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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7: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