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不备案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行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商品房预售合同即使尚未经过官方登记备案,仍然被视为具备法律约束力。这是因为登记备案并非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仅属于行政管理方面的程序要求,不涉及到合同本身的效力问题。
只有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才得以被认定为有效:首先,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必须完全基于自由意志且真实可信;其次,合同条款内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范,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最后,商品房预售关系的建立不能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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