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买卖流程包括哪些步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开发商在正式展开预售商品房业务前,需按相关法规提交必要的文件资料至所在区域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预售许可证的申请事宜。一旦收到申请文件,相关部门须于十日内,审批同意或明确拒绝并以此方式告知申请者。而后,开发商可根据预售许可证的授权,发布预售广告并与有意购买的消费者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操作过程中,开发商往往会在正式签订预售合同时,要求购房者先行签署商品房认购书。
在完成预售许可证的申请及预售合同的签署之后,开发商有义务将预售合同送往县级以上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此外,双方亦可自行协商选择是否进行预告登记。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与预购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则预购人有权单独提出预告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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