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合同迟迟未备案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广大消费者进行房屋购买的过程中,备案环节无疑是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然而,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便开始与顾客签订相关合约。后续因房地产开发企业迟迟未能获得正式证书,使得顾客同样无法顺利领取房产证,甚至面临着房屋被多次出售的严重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如若能够及时采取行动,我们即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倘若在正式起诉之前,涉案房地产开发企业仍然未能成功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先前所签订的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我们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反之,若在起诉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成功获取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合同将被视为有效,我们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协助我们完成房屋备案登记手续。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成功获取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却拒绝配合我们完成备案登记手续,此时我们可向当地房管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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