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荆州付了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定金原则上可予以退回,但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在债务约定的履行过程中,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则无权索取定金的返还款项;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履行约定的债务,则应当按照规定以双倍金额返还定金。其次,在交付定金的过程中,双方需就此达成明确的协议,如若协议中并未对定金的退款事宜作出明确说明,通常情况下定金均可予以退回,或者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最后,对于购房者而言,若欲收回所缴纳的定金,以下几种情形下,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索回定金:(1)当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之间关于购房定金的约定将被视为无效;(2)无论双方是否签署了书面协议,亦或是双方是否曾约定过定金的退款事宜,开发商均有责任无条件地将定金退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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