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受理农村房产纠纷怎么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有关农村住房产权争端的问题上,法院应坚守依法行使职权以及遵循公正合理的原则,以精确无误、公正无私的态度做出妥善判决。在裁决过程中,首先必须尊重并参考房屋管理部门的专业意见和建议。若经主管部门核准,确认双方均有权共同拥有该住房,则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住房产权划分至双方名下;反之,若主管部门对双方是否享有共同所有权持有异议,那么法院在深入分析和确定每个当事人所占有的住房份额之后,便可依据法律规定,将住房产权判给具有合法宅基地使用权的那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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