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何时赔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延期交付房产的案例中,违约金应自交付日期届满后的次日起计,并须在两个月之内予以支付;若超过该期限,则购买方享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并可申请更高额度的违约金赔偿。如开发商未能按时履行交房义务,那么买方即具备向其追责的法律依据,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通常情况下,双方会在合同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遵循“有约依约,无约依法”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执行;若合同未作相关约定,则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参考标准。然而,尽管逾期交付房产的违约金尚未形成统一的衡量标准,但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并非一成不变,买方仍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对其进行适度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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