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刑事处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敲诈勒索刑事处罚是什么? 1、敲诈勒索行为构成犯罪,可能会受到的刑事处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行为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宽处罚。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且被害人谅解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中,符合规定的,可能会被免于起诉。 二、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构成犯罪吗? 1、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 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在同一地点不同时间敲诈勒索三人以上被害人财物的,属于多次敲诈勒索;在不同时间、地点敲诈勒索同一被害人财物的,属多次敲诈勒索。 2、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此处应把握三点: (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2)威胁或者要挟的作用,是对被害人的精神进行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内或者当场交出财物; (3)威胁、要挟的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当面实施,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他人转达等其他方式实施,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 三、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包括威胁的方式不同、实现威胁的时间不同等。 1、从威胁的方式看 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 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但是当场实现的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3、从威胁的内容看 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 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公民若是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且敲诈勒索的数额较大,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敲诈勒索罪。任何罪名只要成立,就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如果对敲诈勒索刑事处罚是什么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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