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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延期有上限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付房产所需承担的违约金上限问题,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我们可据此以已经支付的总房款总额作为基数,乘以上述期间内银行贷款的年化比率以此计算,最后再加上超出预定交房日期的全部天数,即可得出精确结果。假如在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当中,关于此类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赔偿金额有明确且详细的约定,那么我们就可以直接参照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确认。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理这类纠纷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由于延期交付房产而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这个法定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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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0: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