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大陆潮里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并未向业主交付房屋而无正当理由进行延误,则该业主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催促通知,经过催告后,倘若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实现房屋交付,业主有权选择解除相关的合同协议。此外,业主亦可根据先前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予以经济损害赔偿。然而,当合同中既规定了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又明确了赔偿损失的具体方式时,这两种救济措施是无法同时适用的,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更为有利的救济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