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和儿子争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子之间的房产纠纷问题,如果要提起诉讼,相关当事人必须依照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清晰无误的房产证明文件以及详细完善的起诉状等材料,前往当地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请立案。经过法院审核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受理有关案件。之后,当事人应按照要求提交与案件事实相符合、确凿可靠的证据资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开庭公告,并且在七个工作日之内,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时间和地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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