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抵账房不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我们所签订的预售合同是在商品房预售阶段达成的。此类合同一般适用于新建商品房尚未完工、开发商在售楼处向消费者预订销售房屋之时。通常而言,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后,开发商将会把这份合同递交至相关的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倘若预备销售的房地产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明,则必须在整个建筑工程全部竣工并正式投入使用之后,且购房者已全额支付完毕所有房款的前提条件下方可进行房屋过户手续。预售合同作为一种规范性的合同形式,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对于其中的各项条款应予以认真审查,以期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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