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菏泽农村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乡村住宅产权纠纷,当事人可选择通过友好协商来妥善处理问题,或者请求村集体组织如村民委员会以及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如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停并寻求解决之道。倘若当事人在自愿协商或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或无效,他们可尝试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接受专业化的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依然持疑,可以进一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律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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