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遵义购房定金给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之定金可予以退还。若双方按照约定悉心履行其各自义务,则定金应当转换为购房款项或者原路返还;在因特定状况诸如自然因素导致买卖合同难以签署、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从而无法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形下,责任不在于任何一方,此时定金亦可予以退还;倘若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可以全额退还并加倍补偿;然而,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下,定金均不得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