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什么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房地产领域中特有术语,即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买者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预售方需在约定的日期内,将已竣工的商品房所有权依法移交给预购买者;而预购买者则须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同时按照预定的期限接收该商品房。遵循上述正规流程达成的书面协议即为商品房预售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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