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的预售合同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根据双方协商所达成的共识,明确约定由预售方在商定的期限内,将已经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预购方所有,而作为回报,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一定额度的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照预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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