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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产权最多延期几年交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的交付时间通常是固定且不可延迟的,若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无疑将构成对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购买者有权通过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形式的催告函来敦促其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如果催告函送达开发商后经过了三个月以上的时间,但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履行交房义务,此时房地产购买者便可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要求退回所购房屋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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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7:5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