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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通怎么退还购房定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时已经交付的定金是完全具备退还条件的,然而,购房者欲取回已交付的定金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首先,若因为购房者本身的问题未能达成预售合同的签署,那么他们无权再要求退还定金。其次,对于开发商而言,如果其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收益,选择与他人先行缔结预售合同;或者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便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甚至在向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前没有透露商品房已经处于查封、抵押等状态下,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将定金以两倍的数额予以返还给购房者。除此之外,还存在着无法归咎于开发商及购房者的特殊情况,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了不可抗力等因素,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顺利签署,此时,开发商也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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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0: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