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没交房延期收房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如出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期交房的情形,从其本质上来讲,这种行为并不具有任何违法性质,但是却无疑地构成了对方的违约行为。如果在得到房地产开发商及时、充分处理和落实的情况下,购房方通过有条理且系统化的催促,那么在这个时候,虽然购房人无法立即解除这项合约,但他们仍然享有向房地产开发商索求赔偿其因未按时收到房屋而产生的实际损失的合法权益;然而,如果在经过同样的催促之后,房地产开发商仍然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交房手续,而且也没有提供恰当的解释或者理由来对这一问题进行澄清,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购房人便有权请求解除这份合同,同时所有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也将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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