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预售合同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针对购房者在房屋买卖合同尚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便遗失了该合同的情况,此时只需取消剩余的相关条款并重新协商签署一份新合同即可。其次,若在完成预售登记并且银行贷款审批程序尚未开始之际,房产购买合同不慎丢失,那么即需要通过在报纸等主流媒体上发表合同作废的公开声明,且于发布声明之日计算起满三个月之后,前往履行预售登记职责的政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以请求其注销此前双方签署的那份购房合同,随后重新起草并签订一份新的购房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