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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屋纠纷案件中,若主张权利之诉讼时效经过,当事人有权提出不履行义务之抗辩理由,但需经由法院依法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之中断、中止以及延长期限等相关事宜。另外,对于涉及不动产物权及因登记而须返还财产的纠纷,诉讼时效的适用将不予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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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