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签订有哪些要求和注意事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预售合同时,需特别关注下列要点:1.确认出卖方及买方均具备从事相关民事活动所需的法律行为能力;2.确保双方意思表达真实有效;3.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且未侵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4.核实出卖方是否已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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