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可以退还吗多少钱合适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存在五类能够退还定金的特定情境:首先,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认购意向书所规定的期限内,擅自将购房者已经认购的房产出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双方未能正式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出现,那么该企业必须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其缴纳的定金;其次,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书,或者是因为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该企业有责任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并且赔偿购房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再次,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购房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且这些争议点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最终导致双方无法成功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全额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此外,如果认购意向书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明了,导致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购房合同的顺利签署,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需要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最后,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缔结并非由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导致,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所引起,那么出卖方有义务将定金如数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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