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铜陵购房定金怎么退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定金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退还,但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可予以退还:1.双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责任与义务后,定金应当抵扣为支付价款或原数返还给乙方;2.如由于某些特殊状况导致无法签署合同,或对于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无法达到互相认可而造成无法顺利签约且此结果并非由任意一方所引发,那么定金仍然可以全额退还;3.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合同规定导致无法继续执行,那么定金可以双倍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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