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被视为正式合同之一。该合同在进行商品房预售后予以采用,待所购房产竣工并交付使用,且买受方支付完毕全部房价款项之后,便可直接开展过户相关手续。因此,可以理解为商品房预售合同仅仅因为签订时间或场合的差异,其法律效应与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无二致。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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