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没有取消商品房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意外发生之时,如确实存在某些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得不取消的情况下,必须与合约对象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并获得其明确的许可,同时承担因悔约所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在此过程中,务必确保及时签署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书,特别是针对那些借助中介机构进行交易的当事人,必须由三方人员在场,共同在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书上签名确认后方能视为有效。
2.在签署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过程中,务必要对合同的终止日期、合同的法定名称、合同的流水号及需要详细阐述的具体部分等关键内容予以明确规定,经各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3.若其中一方由于身处异地或其他个人原因而无法亲自出席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书的场合,在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之后,可向其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4.倘若双方已就悔约及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等事项达成共识,且已有口头约定,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采取适当措施,例如保留录音资料、传真文件等证据,以便在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中,能够有力地维护自身利益,防止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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