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车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对开发商资质审查问题的建议
1.购房者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必须认真审核开发商是否已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开工证和销售许可证这所谓的“五证”,确保其合法性及合规性。 2.购房者应慎重考虑之后,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或者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且需要确认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员是否为其法定代表人。如果并非法定代表人,那么就需要进一步审查其是否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二、关于合同条款的建议 3.在商品房预售契约中,必须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最好能够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如果约定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建议参照现行的违约金标准,即每日万分之四。 三、关于争议解决途径的建议 4.针对可能出现的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四、关于定金退还问题的建议 5.有部分开发商在购房者支付定金后,未能成功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此时他们往往仅退还购房款项,而不退还定金。然而,这种做法并不公正合理。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顺利申请到按揭贷款。因此,我们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当购房者无法得到按揭贷款时,定金应该如何返还,是否需要扣除部分费用作为手续费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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