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流程费用谁承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交付逾期纠纷的诉讼费用应由原告预先支付。后续经过法庭审理并做出裁决之后,诉讼费用将由败诉一方承担。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所有案件的受理费都应由原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者以及上诉人预先缴纳。若被告提出反诉并需按该办法规定支付案件受理费的话,则由被告预先缴纳。而针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无需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此外,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在部分胜诉与部分败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双方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金额。对于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而言,如果败诉了,人民法院将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益关系,来决定他们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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