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4个月还能交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交付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之久,但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则另当别论。只要超过双方事先预定好的交房时间,即刻启动违约赔偿机制进行赔付。若延迟期限长达三个月以上,购房者有权依法提出终止合同的申请。然而,如果法律未对此有明确规定或合同双方并未预先商定,那么在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通知之后,终止合同的权利方可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此期限最长为三个月。倘若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催告,那么终止合同的权利应该自该权利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若逾期仍未行使,则该权利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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