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赔偿和收房违反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逾期交付通常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违法行为,而仅仅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开发商经过催告后能够在三个月之内为客户提供合理的交房期,那么买家有权向开发商请求补偿逾期交付期间所产生的部分损失;然而,若开发商在经过催告之后仍然无法在三个月内如期交房并且未能给出正当理由,那么买家则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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