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赤水怎么退还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支付定金之一方向未能履行其在契约中所承担的债务义务时,便失去了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权利;因此,如果买方在买卖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那么买方将无法收回已支付的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契约中所承担的债务义务,则需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此一来,若是卖方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形,买方有权获得卖方所支付的双倍定金作为赔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各方当事人在契约中明确规定以交付定金作为签订主合同的担保方式时,如开发商在后续交易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依据此条款以开发商违约为由,请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最后,若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各方均未出现违约行为,那么定金应全额返还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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