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温州退购房定金怎么退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可通过商议来完成退款事宜。退款方式以及具体时间都可以依据买卖双方共同确定的方案进行。只要有可能协商达成共识,我们都应该尽量采取这种方式。在购房过程中,若因收取定金的一方原因未能签署购房合同,那么该方应将定金双倍返还给支付定金的一方;而若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照预定日期或条件接收房屋,那么收取定金的一方亦需将定金全额归还。若协商无果,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的途径加以解决。根据买卖合同条款,若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争议解决方式,则应依照约定执行;反之,购买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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